12月30日,《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全票通过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 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现场。肖日东摄 据悉,该条例将按照法定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后颁布实施。这也意味着全国首部保护具体烈士纪念设施的“点上立法”,即将进入实施阶段。 通讯员肖日东尚世钰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薛玲 背景》》》 为保护“新中国最早建成的国家级烈士陵园”专门立法 作为新中国建成最早、规模最大的国家级烈士陵园,雨花台烈士陵园分为雨花台和望江矶两个陵园区域。其中,位于雨花台的烈士陵园区域于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烈士群雕像、烈士纪念碑、红领巾广场、忠魂亭等纪念设施,是南京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标志和象征。 雨花台烈士陵园。雨花台烈士陵园纪念馆供图 为进一步赓续红色血脉,弘扬雨花英烈精神,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列入年立法项目。 亮点》》》 为保护烈士纪念设施划出法律“红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第二次审议通过的《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共5章44条,包括总则、保护和管理、传承和弘扬、法律责任和附则。在一审的基础上,条例充分吸纳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有着众多特色鲜明的内容。 比如实行分级保护制度,根据保护范围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不同特征,分三个层次予以保护:北殉难处、西殉难处、东殉难处、知名烈士墓的本体区域,只能开展必要的保护工程;烈士群雕像、烈士纪念碑等中轴线纪念建筑群的本体区域,只能开展必要的保护、管理、展示工程;保护范围内其他区域,只能开展必要的环境修复、与文物相关的展示、管理工程。 此外,《条例》还创建了特别保护制度,第十五条规定,红领巾广场、共青团路和忠魂亭由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和共产党员以捐赠、义务劳动等方式建造,是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标志和象征,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其名称和用途。 暖心》》》 既凸显保护也关照民生需求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中发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陵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雨花台烈士陵园景观资源分布状况和周边居民休闲健身需要,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以外的区域合理划定活动范围,并指定时段。” 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表示,雨花台烈士陵园坐落在雨花台风景名胜区内,既是英烈纪念地,又是市民日常休闲的生态公园和城市客厅,条例的这一条规定让立法既凸显了英烈保护,也关照了民生需求,体现了法条的刚性约束与柔性调整相结合的特点。 校对盛媛媛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yy/pgyy/1728.html |